作者:施思鸣编辑日期:2022-04-01来源:创业学院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营造浓厚的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搭建规范有序的创业实践平台,创新创业学院(瓯窑学院)决定开展2022东方创客集市(春季)活动,现将通知如下:
一、创客集市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3日每天12:00-20:30
二、创客集市地点:砚湖湖畔
三、摊主招募时间:即日起至4月7日
四、活动要求:
(一)摊主须知:
1. 摊主入驻要求:
(1)有创业摆摊需求或有创意产品的在籍学生均可报名。
(2)参加活动的项目可以是旧物交换、创意作品、DIY手工作品、 产品宣传、电子产品维修、入驻孵化基地注册公司的产品等。
(3)杜绝入驻摊主以任何形式引入校外摊贩进入活动现场。
2.摊主报名程序:
(1)报名学生需填写《大学生创客集市经营摊位申请表》(附件1)和《入驻创客集市摊主承诺书》(附件2),由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打包发送到邮箱:289644347@qq.com。
(2)联系人:施思鸣:18968775688;冯贯峰:18368701216
(二)活动内容:
(1)本次创客集市共召集摊主30户(其中各二级学院分别6户、校级组织和三新创盟分别3户) 。入驻创客集市的摊主需在指定区域进行售卖或宣传展示。
(2)创新创业办公室免费为摊主提供以下物资:公共主线缆一个,每1个摊主一个摊位,两把个椅子。其余物资如摊主宣传单、插线板、照明灯具等宣传物资,敬请自理。
五、活动须知:
1. 活动期间三新创盟和创新创业学院老师可为创业团队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创新创业服务。
2. 此活动旨在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如发现有利用此活动为其他人谋取私利者,按规定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追究责任。
3. 本次活动创新创业学院不收取任何费用,销售所得收入为学生所得。销售产品质保由所售商家负责。
4. 参加创客集市的摊主,出售商品必须保证质量,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追究个人责任。
5. 请参加人员遵守创客集市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活动期间请勿大声喧哗。
6. 有意向提供活动赞助的同学或老师可提前3天联系。
附件1: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PuLIYQl69SOHEoLbjzyRg?pwd=m1ru 提取码:m1ru
附件2: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dQd4aWsS_b6Gg0NkHPzdQ?pwd=a2m3 提取码:a2m3
东方创客集市组委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