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uexue|xuexue@21cn.com编辑日期:2017-04-10来源:阅读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培养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学生,学校学工部团委、创业学院联合开展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承办单位:学工部团委、创业学院、温州市人力资源培训学校
赞助单位:浙江小盒科技有限公司 正保远程教育集团
一、比赛时间
决赛:2017年5月8日(周二下午)
二、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
三、竞赛类型
本次竞赛内容包括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三类: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主要面向在校学生,项目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1.创业计划竞赛:竞赛项目所属类别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所属领域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类别。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3月1日)的项目。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
五、参赛方式
大赛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参加决赛人数不超过3人。若参赛项目已经注册成立企业,则必须由团队成员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团队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项目指导老师不能超过3名。
六、相关要求
1.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4月18日
2.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团队填写报名表,其中“团队成员签名”栏须由参赛团队全体成员签名,先上报各二级学院初审,由各二级学院筛选推荐上报校团委,联系人:柳瑛,联系方式:86556701。
3.参赛作品数:每个二级学院申报作品不少于4件,类别不限。
七、比赛程序:
1、初赛:各二级学院于4月18日前初选项目上报校团委。
2、复赛:学校团委将于4月22日前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企业家对上报作品进行评审,择优入围决赛。
2、决赛:5月8日在学校学术报告厅通过项目路演及现场展示进行决赛。
八、奖励及扶持政策
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组织奖1个,优秀指导老师3名。获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推荐参加浙江省2017年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也可优先入驻学校创业园。
九、本届竞赛解释权归学工部团委
附件:1.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2.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创业实践赛)作品申报书
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公益创业赛)作品申报书
4.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下载地址:关于开展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预通知.doc
学工部团委 创业学院
2017年4月10日